以大豆分離蛋白或/和乳清蛋白等為原料的功能類保健食品備案時,備案產品應按照發(fā)布的保健食品原料目錄中的功效,并結合新發(fā)布允許保健食品聲稱的保健功能目錄中調整的保健功能聲稱,標注為“有助于增強免疫力”。其他已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錄的功能類原料,在產品備案時,也應按照本原則對產品保健功能進行標注。
2023-12-07 18:00:00
以大豆分離蛋白或/和乳清蛋白等為原料的功能類保健食品備案時,備案產品應按照發(fā)布的保健食品原料目錄中的功效,并結合新發(fā)布允許保健食品聲稱的保健功能目錄中調整的保健功能聲稱,標注為“有助于增強免疫力”。其他已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錄的功能類原料,在產品備案時,也應按照本原則對產品保健功能進行標注。
2023-12-07 1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