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對于此種情形,應根據產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對于已批準注冊產品,或保健食品原料目錄發(fā)布前已經受理的產品,原則上應調整原料每日用量至原料目錄范圍后,產品轉為備案管理。
對于仍堅持使用超出原料目錄范圍的產品,可繼續(xù)申請產品注冊,注冊技術審評將根據提交的申請資料中原料的每日用量下,產品長期使用的安全性依據是否充足,超出原料目錄規(guī)定范圍對于產品功能影響的必要性(應有原料目錄最高使用量及申報產品日用量的功能報告對比研究資料)、原料質量情況等多方面綜合評判是否予以產品注冊??偩株P于《在產在售“無有效期和無產品技術要求”保健食品集中換證審查要點》的公告中已明確, 產品配方中原料用量超出現(xiàn)行規(guī)定的,依據產品長期食用的安全性論證報告,包括產品配方配伍和用量的安全性理論依據、文獻依據、產品上市后人群食用安全性評價報告等,綜合評估產品長期食用的安全性。對于原料質量符合目錄要求,超出原料目錄規(guī)定劑量下仍能夠保證安全,且對產品的功能作用具有確切正向價值的產品,可以予以注冊,并將適時完善原料目錄相關要求。